民國83年大學法修訂公佈實施之後,對於大學體育課程的教育制度造成極大的衝擊與後續影響。多數大專校院體育課程先是「三年必修、一年選修」,繼而「兩年必修、兩年選修」,甚至目前已有若干院校只剩「一年必修、沒有選修」的情況。因此,創造一個配合學生需求、吸引學生學習的體育課程環境以吸引學生選修體育課程、參與體育活動,是體育教學工作者所必須遵成的任務目標。本研究以朝陽科技大學93學年度下學期日間部之體育課學生為研究對象,採分層隨機取樣方式,抽取基礎體育學生150名;選項體育學生150名;選修體育學生150名,共450名體育課學生進行問卷調查。研究、分析問卷資料以瞭解學生對體育課程的需求及滿意度情形,藉由研究結果,期能提供作為未來體育課程規劃及改善體育教學決策之參考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