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在解除戒嚴之前 並不是採取「極權主義」的統治方式,國民黨的「威權體制」允許市場自由,但對於民間非經濟性質的結社自由則有諸多限制,台灣當時不能說存在著足以與國家相抗衡的「公民社會」。解嚴後,最明顯的結構性變遷,除了政治民主化之外,非民間興起的結社風潮莫屬,許多非政府、非營利的民間組織紛紛成立,形成對各種公共政策的遊說團體,同時也提供福利服務,取代了部份政府的公共職能。本文擬以台灣非營利組織的發展為例,嘗試理解並詮釋此一現象所代表的文化意義,作者認為,結社是最直接表達公民意識的行動,也是社會自治的成熟度指標。因此,非營利組織愈活躍,意味著台灣逐漸出現自主的「公民社會」,這段經驗足以和東歐國家相比較,具有理論上和實務上的雙重重要性。本文將先回顧戒嚴時期的法令規章,分析公民結社受到何種壓抑。接著觀察台灣近十餘年來非營利組織發展的軌跡,以及其在活動上的特色。最後援引國內外的理論觀點,闡述非營利組織與社會自治之間互為表裡的關係,以證成台灣的「公民社會」與政治民主化同步形成,甚至對未來的發展具有更重大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