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國共產黨誕生至今,對人權問題的研究與實踐頗有些類似一艘大船穿越三峽的歷程。在過去的近百年歷程中,人權理論與實踐也經歷了曲折轉回和艱難轉型,顯然當前仍有淺灘暗流,但仍正在揚帆沿著“長江”而行。在經歷了眾所周知的“反右”、“文革”等一系列使人權與資本主義意識形態掛勾進而對其在理論上“批倒”、“批臭”以及在實踐中不斷踐踏的運功後,改革開放使得對人權的研究回暖並使得人權話語在學術研究上逐漸取得優勢乃至主導地位。同時,在實踐上也越來越強調和厲行對人權的尊重和保障,人權條款寫入憲法及相關作為作為制度性保障的規範陸續出台即是明證,此外在行政與司法實踐過程中也越來越強調對人權的保障。隨看“人權條款”的入憲及作為當前主導意識形態之一的“和諧社會”的提出,對人權的研究與實踐已經達到了峰值狀態。在這個背景下,《行動計劃》於2009年4月新鮮出爐了。儘管對此有不同的解讀,它的歷史地位與影響也有待於在將來檢驗,但如果將中國人權的發展視為穿越三峽這一過程的話,《計劃》的出現即便離“揚帆直下,隨大江東去,進人海闊天空的太平洋”仍相距遙遠,但至少可以充當一個浮標,為下一步的航程指明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