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污泥法是環工業者經常用來分解處理有機污染物的方法。若是處理的對象是具持久性∕難處理特性的人造有機物,原始微生物(如一般廢水所培養的活性污泥)需要對該持久有機物進行一段時間的馴化,才能獲得分解能力,再使之成為生長基質。廢水處理實務中,連續流活性污泥設施經常接受一般基質;如果又有要經過馴化方得被分解的持久有機基質偶發性進流,活性污泥對該難分解基質(馴化基質)的分解能力會反覆的增減。在馴化基質缺乏不進流時,污泥對該物質的分解能力應會衰退,衰退的原因有:因污泥停留時間(c)操作,有能力污泥遭到替換;因污泥使用一般基質生長,有分解能力的污泥受到稀釋;因分解能力未能持續誘導而衰退。本文就以上三種污泥衰退作用、及世代傳遞的增加作用作為參數,建立有分解能力污泥經過一段馴化基質不進流時間之後,其保存量的數學模式。本數學模式可作為實驗設計依據,也在實務上有助於處理效果估計及操作策略之擬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