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目的應該在於啟發學生對於知識的吸取與應用,所以主要的對象在於學生而不是教師。可是我們傳統的教育方式,卻多著重在教師的付出與學生績效的考核,而不在學生的意願與吸收。筆者過去四年內,曾在美國訪問一年,並觀察美國小學的教學狀況;也曾參加哈佛大學商學院專為華人社會主辦的個案教學與參與式學習(Program on Case Method and Participant-Centered Learning,PCMPCL)的研習營,對於美國教學的觀念、態度、方法與結果有很深的感觸,因此為文討論我們的教育觀念與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