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一、您認為,法律系適當修業年限為幾年?四年31.33%五年50.64%其他18.03%二、法研所於何時分組較適當?報考時53.65%著手寫論文時39.48%其他6.87%三、具我國法律學博士學位者,應該當然取得律師資格?應該24.03%不應該69.10%沒意見6.87%四、具我國法律碩士學位者,應可經檢覈取得律師資格?應該37.34%不應該56.22%沒意見6.44%五、律師、司法官適否合併考試及訓練?適當60.09%不適當34.76%沒意見5.15%六、共同科目之分數,應可保留幾年?應該71.24%不應該10.73%沒意見18.03%七、是否應設專業律師制度?應該83.69%不應該6.44%沒意見9.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