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洗錢行為的管制與犯罪化,乃興起於一九八○年代。隨後受到國際公約與「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小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FATF)之國際組織影響,全世界各國在極短時間內,紛紛制定抗制洗錢行為的法律。然而,國際間打擊洗錢行為之防制措施,從一開始就背負了許多不切實際的任務,例如為了反毒、對抗組織犯罪或反恐而抗制洗錢,因此立法趨向是不斷地擴大洗錢罪的處罰範圍,與加重洗錢罪的刑罰。然而,洗錢罪是否真的發揮了阻擋髒錢的作用,卻是令人質疑的。本文從洗錢罪全球化趨勢為出發點,一方面從實然面探討洗錢罪之成效;另一方面則從規範面探討洗錢罪之保護法益、成立要件與法定刑之妥當性,並進一步提出修法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