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爭議的「醫糾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簡稱「醫糾法」)二○一三年一月首度排入立法院進行審議,但因條文爭議過多而未能在上會期闖關成功。本法案預計四月初再度排入立法院衛生環境委員會,從醫糾法草案第二章的醫療糾紛調解程序開始續審。有鑑於醫療糾紛民事案耗時過長,多數病患與家屬都渴望能了解醫療事故之發生經過卻苦無管道尋求協助,只能訴諸司法訴訟送請行政院衛生署醫療審議委員會鑑定以釐清事實真相,造成醫病雙輸之局面為使立委能更了解其他國家如何立法透過裁判外紛爭處理制度(ADR)有效處理醫療糾紛,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簡稱「醫改會」)邀請醫療與法律專家舉辦專家座談會,與立委討論醫糾法案中鑑調程序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