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已成為各國刑事訴訟改革的主要目標。英美法系國家長久以來即藉由陪審制度落實國民參與審判之理念,而大多數歐盟會員國都採用平民參與審判,並將接受平民審判視為基本人權1。日本2、韓國3等亞洲國家也都已經開始實施屬於自己的國民參與司法審判制度。我國即將試行之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除了順應世界潮流,也在解決國內所面臨司法改革的壓力。目前司法制度所存在的問題是,法院判決經常與社會期待有明顯落差,一般人民對司法權力使用之不信任產生濫權之憂慮,推行審判方式之改革,由一般人民參與審判,制衡法官之權力,以落實司法民主化即成為刻不容緩的改革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