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我國學說與實務均承認「政教分離」是憲法第十三條「宗教自由」所包含的一個重要原則,但是對「政教分離」的意義與內容,卻鮮少深入探討。鑑於國內對「政教分離」的相對陌生,我將援引國外(尤其是美國)的實務與學說,以兩次講座的篇幅來闡釋這個原則。在宗教自由講座系列的第三講「政教分離(一)」,我將介紹政教分離的基本概念、理論基礎、一般性的審查標準,以及其與狹義宗教自由的交界部分。在第四講「政教分離(二)」,則一方面介紹美國的主要案件類型(校園祈禱、學校教材、宗教象徵、財務補助等),較為具體地說明各種審查基準是如何運用的;另一方面則省思本土的應用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