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教育係百年大計,相關問題近年來備受各界矚目,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四一教育改造聯盟,均對我國教育改革提出諸多建言。其中就應否制定教育基本法,有不同意見。此一構想源自於日本,故本文擬藉由日本制度之介紹,說明其制定背景與特殊之處,並提供我國日後發展之借鏡。日本於二次大戰後制定新憲,同時制定教育基本法,以和平、民主主義取代先前之軍國主義,確定國民教育權,對日本教育制度之發展有正面影響。教育基本法具有準憲法之性格,立法宗旨在落實憲法精神,係該領域之基本規範。若其他法律與其牴觸時,應認基本法具優越地位,除非他法明文排除,否則應優先適用基本法,而無後法優於前法或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等原則之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