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國家行使權力、履行統治職能,毫無疑問需有預算制度支持。而預算作為法治國家制度,又受憲法規範直接之拘束。在法國憲政制度之中,禁止財務法中夾帶與預算無關事項,毫無疑問係第五共和成立以來,諸多預算法制原則中最受矚目者之一。在法國第五共和之憲政發展過程中,透過憲法委員會之歷次合憲性審查決定,不僅將此一抽象之原則有效地具體化,並藉此清楚地展現預算權力行使之憲法界限。本文擬自法國法制及實務見解出發,介紹說明法國財政法制中禁止預算夾帶此一要求之內涵及形成過程。並在比較之基礎上,論述探討禁止預算夾帶是否亦在我國憲政制度中被承認,以作為相關問題後續研究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