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人的環保意識日益高漲,對,一於野生動物的保護和復育都十分重視,因此在政府與民間的積極配合下,先後推動不少的工作,並且有了具體的績效,現在某些佛教團體和社運組織又根據尊重生命的原則而大力倡導動物權的主張,經過他們的推波助瀾,它漸漸又成了時下熱門的環保新話題。如果單純地從法律觀點來說,我國既然通過了野生動物保護法,那麼即使動物們未必能夠主動察覺或要求自己的權益,但是牠們的生存權和生活權必須獲得保障,則是毋庸置疑的,換句話說,我國人民對於法令明白規定的那些野生動物,肯定有了不得任意侵害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