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共同犯罪,在刑法上是參與犯之問題,包括共同正犯、教唆犯、幫助犯等不同參與之情形,在刑事訴訟法上是數人共犯一罪或數罪之相牽連案件,此種數人共犯一罪或數罪之情形,在刑事訴訟法上一般以「共犯」稱之,實際上有可能包括共同正犯、教唆犯、幫助犯等不同參與之情形,而與刑法上所稱之共犯(相對於正犯)一般僅指教唆犯及幫助犯者不同。本文所稱之共犯乃指前者,此等共犯在刑事訴訟程序中,有可能合併在同一審判程序,亦有可能分別在不同審判程序接受審判,後者雖為共犯卻非共同被告,前者不但是共犯而且是共同被告,本文所探討者主要是前者之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