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秩序維護法(以下簡稱本法或社秩法)在於維護社會整體之秩序,使人民免於受違序行為之干擾,可以過著安寧與正常的生活。配合著警察之任務,在於維護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對於社會上之干擾、違規、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尚未達到犯罪程度之行為,由社會秩序維護法予以制裁,以確保整體社會之安寧與秩序。法治國家之相關原則的確立,在於保障人民免於受到公權力恣意的侵害,所以有罪刑法定、平等原則、比例原則、當事人責任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等之確立。法律貴在實質、有效及符合社會之期待,如果法律之規範與社會狀況,有所脫節,即應定期予以修正、增補,以保持法律之常新。特別對於具有作用法與制裁法地位之法律,更具有因應社會進展,而予以修正之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