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商標使用概念,是商標法相當重要概念。在台灣商標法上因商標使用客體不同,而有廣狹不同的適用範圍。特別是如何確定所謂行銷目的、使用是否以國內為限,外銷是否為使用、使用於商品之上,是否還包括使用於其他物件或媒介物?使用之商品是否要涵蓋所有申請商標註冊時所有指定之商品或服務?又商標權人之使用與侵害商標權時之使用是否相同等問題,均值得研究。本文分析台灣商標法之實務見解,分析商標使用概念,並從比較日本商標法及德國商標法之相關看法,以觀察外國立法例與台灣之差異。最後,建議在未修正商標法之前,宜先透過法院判決澄清使用之概念,但為整體商標法體系思考使用概念,未來宜修正商標法,以其澄清概念及類型差異性,並期避免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