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案例分析課在以單獨的故意作為既遂犯為模板,對鑑定式案例分析的基本框架進行介紹之後,還需要進一步講授過失犯、不作為犯、未遂犯、共同犯罪等特殊犯罪形態的分析框架。本課程旨在系統介紹過失犯案例分析方法的特點,並結合具體案例詳細展示該方法的實際運用。首先,在「參與人員的列出」環節:儘管過失犯不存在正犯和共犯的區分,但仍然應當遵循「由近及遠」的順序。即,當案件中有兩個以上的過失參與人時,誰對於法益損害結果施加的因果作用力越直接,就越應當優先獲得檢驗。其次,在「涉嫌犯罪的檢驗」環節:需要注意過失犯的檢驗構造與故意犯相比存在的差異。這包括:第一,只要缺失構成要件結果,即可排除過失犯的成立;第二,過失犯的成立,以「法律有規定」為前提;第三,過失犯的檢驗,需要借助以注意義務為核心發展出來的多項結果歸責原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