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家干預基本權利行為的合憲性的審查,可遵循一套三階層的分析框架展開:1.基本權利的保護範圍;2.對基本權利的干預;3.基本權利干預的正當化。此審查框架呈現出一種遞進關係,應逐級展開。其內在邏輯可以概括為:當公權力行為形成了對某項基本權利保護範圍的干預,而此干預又無法被正當化時,即構成基本權利侵害。此審查框架預設了對基本權利的原則上保護的立場,對基本權利的限制屬於例外,且國家公權力對限制的合憲性承擔論證負擔。三階層審查框架是伴隨德國戰後基本權利教義學的發展逐步建立和完善的。此外,還有針對國家保護義務和平等權的審查框架。借助這些框架,基本權利案件中所有需要考查的要素,可以以清晰的、合邏輯的、遞進的步驟得到詳密的分析,最終得出穩妥的、可重複和可檢驗的審查結論。職是之故,這套案件分析框架和方法構成了憲法學教育的重要內容,也成為法科學生必須掌握的基本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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