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實現《京都協議書》的溫室排放目標和最終實現低碳社會的目標,日本將能源立國作為基本國策,注重發展原子能發電,以解決能源緊缺問題和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結果導致對核能發電的依賴。由於日本是個島國,地震等自然災害多發,使核電站集中建設帶來的安全問題一直成為爭議的焦點。市場經濟下電力公司的民營化與確保社會公益事業安全性的國家幹預,成為核電發展的予盾所在。因地震引發的福島核電站核洩漏事故可能成為果本核電發展的轉折點。核電問題上的居民自治與資訊公開的進步,核電站建設的暫時倞滯與高端安全技術的發展,後就者時代全球溫暖化對策的調整,核電危機的應急體係與管理機制的完善,都成為日本當前法政策的重要課題。而日本核危機對我國核電發展戰略的影響以及我國相關立法的完善,也是我們需要檢討的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