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嘗試以一新的架構來定位孟子政治思想中的義利之辨。作者擬提了四種主要的純粹類型,分別是屬於「取代模式」的「以義斥利」、屬於「條件模式」的「先義後利」、屬於「化約模式」的「義即公利」,以及屬於「因果模式」的「以義生利」。作者逐一分析了這些類型對孟子義利之辨的適切性與解釋力。最後得出的結論是,雖然孟子存在有若干「先義後利」的成分,也確實有肯定公利而輕私利的傾向,但更正確地來說,他是在動機或存心上唯「義」是求,屬於高濃度的「以義斥利」類型;而又樂於將「利」視為由「義」所衍生的必然結果,接近於「以義生利」的類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