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家衛生院(NINDS)於1995年發表靜脈血栓溶解治療能有效改善急性中風的功能預後,自此缺血性腦中風的急性治療有了重大的改變,美國與歐洲陸續核可組織纖維蛋白溶酶原激酶(tissue-type plasminogen activator,tPA)於急性中風的治療,在使用後的大規模登錄研究(Safe Implementation of Thrombolysis in Stroke Monitoring Study,SITS-MOST)也確立急性缺血中風3小時內治療的有效性與安全性。許多的中風治療指引,包括美國腦中風學會、歐洲腦中風機構、臺灣腦中風學會等,均將急性缺血中風發作3小時內符合tPA治療應積極給予治療列為最高的建議等級。tPA在2002年通過衛生署核可使用於急性中風,隔年健保局通過可給付此治療,然而多數的醫院並不很積極於急性中風的血栓溶解治療,在2004年與2006年兩次於全臺多家醫院的問卷調查中,顯示不到1%的急性缺血中風病人接受靜脈tPA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