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一閣藏明鈔本天聖令校證──附唐令復原研究》出版後,我開始著手進行在整理〈營繕令〉階段無暇兼顧的一些涉及《天聖令》十卷內容的共同論題的研究。如十卷514條令文中,有八卷25條未冠作為句首標誌的「諸」字,以〈營繕令〉和〈雜令〉最多,各有6條。今將所有未冠「諸」字的令條輯出,以作比較和分析,判斷其與「平闕式」應用之關係,並藉與令、式文獻書式的比照提出,在唐代,「諸」字只是作為文意中表示「涵蓋所有」的泛稱,而在遇到有關需要平闕處理,或行文中已有同類界定詞時,為不重複而省略。這應該是唐代令式共同遵守的行文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