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六月,立院三讀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2012年元旦開始,幼稚園和托兒所整合為「幼兒園」。而筆者為幼兒園教師,不同於學前普通班教師,筆者任教於融合教育班級,即是班上會有幾位擁有因生理或心理之障礙,需特殊教育和相關特殊教育服務措施協助的孩子們,他們跟著普通班孩子一同學習與成長,一樣用他們的小眼睛來探索這個大世界,而我們除了給他們更廣的視野,同時也要依照不同需求給予相對的幫助。其實不只是特殊孩子,一個班級中有許多類型的孩子,教室裡的學習內容或許對某些孩子而言簡單易懂;對小蜜蜂型的孩子來說,則必須要花費更多時間理解,而我們如果沒有放大孩子的這些「困難」,容易導致他們的學習無助,甚至是自我放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