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法上的保安監禁和刑事制裁的界限問題正由於歐洲人權法院的判决而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正當性危機。在論文前半部分,卡斯帕教授分別從矯正與保安處分及刑罰領域討論了相應的法治國界限問題,為後文展開刑罰和矯正與保安處分的區分的討論打下了知識基礎。在雙軌刑事制裁方式區分的問題上,卡斯帕教授提出,原有的“雙軌視角”可能並不可靠,應以不同預防尺度來對刑事制裁措施進行分類。在這樣的區分模型中,刑罰和矯正與保安處分兩者的範圍實際上存在著交叉部分,典型的例子就是保安監禁。因此,對於交叉部分的原則適用,如法治國原則、責任原則及比例原則,需要作進一步的考察。最後,卡斯帕教授認為,無替代措施地廢除“刑事制裁雙軌制”是不明智的,應當以一種“效果整體”的方式來看待和研究刑事政策、刑事制裁與刑事裁量中的刑罰、矯正與保安處分以及包括刑事補償制度在內的制裁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