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深化適用,確定刑量刑建議備受爭議。基於規範分析與實務考量,確定刑量刑建議中的“確定刑”是指確定的主刑而不包括確定的附加刑、緩刑。確定刑量刑建議不等同於精準刑量刑建議。確定刑量刑建議應有嚴格的案件適用範圍。受到考核指標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在確定刑量刑建議的形成、調整與採納領域,存在控辯協商色彩淡薄、違背司法責任制、“明顯不當”標準模糊、當事人訴訟權利受損、加劇法官案卷依賴程度等若干問題,亟待法學界予以關注。為此,應當遵循科學務實的應對之策,包括但不限於健全確定刑量刑建議運行體系、平衡確定刑量刑建議中的權責關係、優化確定刑量刑建議考核指標、培養協商性司法理念社會氛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