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數據時代,企業數據日益成為一種重要的新型生産要素。企業數據具備財産屬性,符合産權經濟學原理與勞動學說法理,具有賦權正當性。考慮到企業數據財産權的權利主體多元性、客體構造獨特性、利益關係複雜性等特徵,其制度構建需要以利益平衡、促進數據流動共享、實現數據經濟價值等原則為指導,進行授權制度與産權運行機制兩方面的制度設計。具體而言,在授權制度上,以企業數據類型化確權體系為基礎,在權利內容、保護期限等方面構建起一種有限産權制度。在産權運行機制上,建立必要數據共享制度,確保關鍵領域中必要數據的開放,同時完善數據加工使用規則,保障其他數據産業者的使用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