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過程中,要素市場化改革是重點和難點,對其不僅需要經濟政策的推動,更需要經濟法的保障和促進。目前,在要素領域普遍存在的“計劃管理-市場調節”或“政府控制-市場配置”的二元結構,會影響市場主體對要素的平等獲取,導致市場機制難以貫通,降低資源的配置效率,上述體制機制問題尤其需要經濟法解决。為此,應在保障社會公共利益、維護公平競爭秩序的前提下,通過加强經濟法的系統調整,推進要素市場體系建設,促進要素市場的公平競爭並强化價格規制,從而為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奠定基礎。運用經濟法促進要素市場化配置,需要處理好改革與經濟法、政府與市場、體制與機制、中央與地方“四大關係”,這既有助於構建新發展格局,促進高質量發展,也有助於深化經濟法學理論,拓展社會科學相關領域的交叉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