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外條款是條約設計中的精華所在。很多國際貿易與投資協定中都包含有關安全措施方面的一般例外條款,表明普通經濟活動與國家安全之間的分界線。這種安全例外條款使國家安全和經濟全球化成為戰後自由主義秩序中兩個獨立的領域。然而,當前世界貿易體制不得不應對網絡安全、恐怖主義和能源安全等完全不同於傳統形式的國家安全威脅。此外,新冠肺炎的大流行已上升到「國家安全威脅」的級別。近期,世界經濟增長放緩、貿易保護主義持續升溫,給以多邊主義為基礎的貿易體系帶來嚴峻的挑戰。這就提出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如何避免安全例外條款被當成政治理由,即作為掩飾或使貿易保護主義實踐正當化的一種方法。對安全例外不加限制的依賴,將導致一項條約下已被接受的義務完全受制於締約國的自由裁量權之下。因此,對安全例外的援引需要受限於其措辭確定的具體情形,並由國際性法院或法庭加以審查。世界正處於「風險社會」時期,國家安全例外條款在條約設計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如何在設計可馴服不確定性的例外和最小化其被濫用的風險之間取得正確的平衡是條約設計中一項「結構性挑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