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教育發展良窳,教師專業素質因素重中之重。教育部於2005年發布「試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期以協助教師專業成長、增進教師專業素養、提升教學品質與增進學生學習成果,並於95學年度辦理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2007年公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參考版),架構計有4個層面、18項指標與73個參考檢核重點;2009年取消試辦二字與繼續推進辦理(教育部,2009)。茲為因應「中華民國教師專業標準指引」研訂與「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實施,2014年修訂評鑑規準,2016年完成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105年版)架構計有3個層面、10項指標與28個檢核重點(教育部,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