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21條及第24條指出締約國需推廣手語使用及學習,以促進平等的溝通及教育權利;然而在前次國家報告審查與目前正在進行的第二次國家報告初稿中,我國融合情境(普通學校)中聽障學生實際的手語學習使用現況仍不得而知。本研究聚焦於聽障大專生的手語學習經驗,藉以了解目前的教育中,聽障學生學習手語的動機、學習情形、使用經驗,以及個人感受。本研究以質性研究方法探究七名臺北市、新北市具手語學習經驗的聽障大專生經驗。透過持續比較法分析深度訪談逐字稿,研究結果發現:一、受訪者的手語接觸動機包括課程安排、手語興趣及交友因素。二、受訪者的手語學習情形包括由聽人老師或聾人老師上課,學習手語詞彙、手語使用及手語歌等課程;過程中會遇到手語學習困難,包括缺乏聽覺線索及課程內容無趣。三、受訪者的手語使用經驗包括日常生活溝通和教學的直接互動經驗,以及手語歌表演和檢視手語翻譯的間接應用經驗。四、受訪者對手語的個人感受包括將手語視作為語言或表演,而且即便學過手語仍認為自己不會手語。根據上述研究結果進行討論,未來可探討聽障大專生的手語學習的實際需求,追蹤CRPD推廣手語相關政策實行後的手語學習情形,以及如何引起聽障大專生學習動機及使其持續學習手語進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