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民法、刑法教學不同,法教義學在中國民事訴訟教學過程中面臨挑戰。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民事程序規則的制定和修改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導,這使訴權保障、程序正義等價值命題淹沒在內部性和技術性中,並使民事訴訟教學成為訴訟流程訓練。為了提升課程吸引力,民事訴訟教學逐步將重心轉向司法改革,但又因司法改革的政策性而無法使學生獲得處理具體案件的能力。為了使民事訴訟教學以中國立法和司法為中心,突出中國問題意識,並使學生在此基礎上獲得問題解決能力和對未來法律修訂的適應能力,應在民事訴訟教學中貫徹中國特色的法教義學。對中國現行立法和司法尊重而不盲從,對比較法研究重視而不迷信,堅持與立法體例基本一致的課程安排。融合問題導向,突出基本原則的承上啟下功能,重視以訴權為核心的價值體系,以訴訟標的作為課程主線的同時堅持實體事項和程序事項二分,通過標準化的案例分析框架養成熟練的法律適用者和堅守當事人主義的理想法律人。民事訴訟教學的法教義學化將有望與中國請求權基礎分析方法一道構築中國特色的關聯分析法,進而統一民事法的教學和法律適用方法,為《民法典》的實施提供方法論基礎。與此同時,法教義學本就有極簡主義的基因,其邏輯線和故事線恰恰是線上民事訴訟教學的核心需求。當事人主義在中國最終確立之前,理論與立法、實踐的適度分離不僅是正當的,而且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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