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權基礎思維以訴訟的攻防模式確定說理結構、以訴訟請求為檢視重心。訴訟實戰中的請求權基礎方法又稱「Relationstechnik(法庭報告技術/關聯分析法)」,核心是借助請求權思維引導裁判者獲取案件事實、確定法律適用的小前提。Relationstechnik的方法特徵是劃分不同階段依次審理,原則是程序審查先於實體審查、法律審查先於事實審查、原告階段先於被告階段。其中,法律審查分為原告階段與被告階段,檢視雙方陳述(不涉及真實性認定)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合理性,即是否充分備選的請求權基礎規範、輔助規範與防禦規範的適用前提。在此過程中,備選的請求權基礎範圍逐步限縮。僅在雙方陳述均具有法律合理性的前提下,才能進入就具法律意義的爭議陳述進行的證據審查(事實審查)階段,有證據支持的請求權基礎得以最終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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