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校園,成為了受霸凌者的夢魘。政府自提出「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以來,歷經多次修法,務求讓學生可以在友善的校園環境中求學。2020年7月,本法再次修正,實體方面,將學校教職員納入可能的霸凌行為人,並將網路霸凌列為霸凌的類型之一。本文認為,網路霸凌的防制並非只將定義納入就足夠,需要有更明確的防制步驟和引導,才能有效幫助受害者;此外,師長固然有可能是霸凌者,但也有可能是事件的受害者,修法未提供師長申訴、救濟管道,為立法的缺失。最後,家長在霸凌事件應負起相當責任,修法也未提及此部分,應加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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