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月旦法學雜誌
202006 (301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被告之說服責任──以議員詐領助理費案說明
作者
吳巡龍
中文摘要
我國已引進兩造對抗制度及「提出證據責任」、「說服責任」之概念,但對抗制度下不僅檢察官負舉證責任,被告同樣有「提出證據責任」及「說服責任」。被告若單純否認,當然沒有舉證責任;但被告為避免法官形成有罪心證,若提出積極抗辯,仍有提出相當證據並加以證明之需要。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61條之1僅規定:「被告得就被訴事實指出有利之證明方法。」至於其證明程度為何,亟需司法實務闡明。本文比較美國、日本、德國相關立法及實務,主張我國被告的「說服責任」應以「過半程度」為適當。
起訖頁
30-42
關鍵詞
提出證據責任
、
說服責任
、
「過半程度」或「優勢證據」
刊名
月旦法學雜誌
期數
202006 (301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102559312020060301002
複製DOI
QRCode
該期刊-上一篇
刑事證據能力判斷的案例研討──臺灣米蘭達法則與證據排除主張逾期之法效
該期刊-下一篇
論虛擬通貨之法律定性──以民事法與金融法為中心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