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月旦民商法雜誌
201703 (55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占用自己專有之騎樓暨無法利用之共有法定空地構成不當得利?──兼評臺灣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656號民事判決
作者
吳瑾瑜
中文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占用自己專有之騎樓,縱然使用不符法律規定,難認為無權占有。況該騎樓之使用利益歸屬占有人,其他區分所有權人未受「權益侵害」而無「損害」,故不具備不當得利要件。無權占有法定空地,係逾越應有部分之範圍使用收益共有物,侵害應歸屬於他共有人的權益內容,縱被占用之法定空地不得出租或供建築使用,仍成立侵害權益之不當得利。蓋不具保有利益之正當性,即當然「致他人受損害」,乃侵害型不當得利之特徵。
起訖頁
131-146
關鍵詞
區分所有權
、
騎樓
、
法定空地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無權占有
、
不當得利
、
權益侵害之不當得利
、
所有權之社會性
刊名
月旦民商法雜誌
期數
201703 (55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172717622017030055007
複製DOI
QRCode
該期刊-上一篇
公司利益辨析──傳統與變革之間
該期刊-下一篇
建築物區分所有中共有權之行使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