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經濟法的法治理論,學界尚缺少系統研究,為此,可以從“法”與“治”(或具體的良法與善治)兩個維度,結合經濟法領域法治建設的突出問題,揭示經濟法的法治理論的特殊性,並相應提煉其主要理論類型。其中,“立法理論”以及具體的“法律優化理論”,關係到經濟法立法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包容性,是構建法治理論的基礎;而“法律遵從理論”和“法律秩序理論”,則關係到經濟法的普遍遵從與良好秩序的形成,是構建法治理論的關鍵。通過吸納傳統法治理論的合理因素並做出相應的理論拓展,在“繼承與發展”的理論揚弃中構建經濟法的法治理論,既有助于從法治維度豐富和完善經濟法的運行論,深化經濟法的本體論、價值論和規範論的研究,也有助于推動經濟法治的發展,實現國家治理的現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