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新制實行12年有餘,在制度設計上,與過去審判實務大相逕庭,因之對參與審判實務之法官、檢察官、被告、辯護人及其他相關人士都是新的挑戰。在這跌跌撞撞的實驗過程中,雖說是在錯誤中學習,但新制確實也對刑事訴訟程序的演化產生正面的效應。筆者身為公訴檢察官近五年,有幸在公訴新制一開始實施時即投入戰場,親身作戰,體會新制的震撼,又有幸另有機緣在暌違公訴八年後又重新回到公訴的戰場。前後比對參與公訴審判之經驗,實則法官、檢察官、辯護人都有成長與蛻變,但尚有一些基本的制度上問題需要釐清、探討,故在此不自量力,提出粗淺的看法,希望拋磚引玉,引發更有建設性的討論,以利制度後續之改進,俾便促進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平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