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醫療品質雜誌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IRB的現況與未來--主任委員的角度論之
作者 韓志平呂克桓
中文摘要
民國100年是「人體研究法元年」,因為人體研究法於中華民國100年12月28日經總統公告,正式上路,從這一天起,人體研究被「法治化」。法律具有強制力與罰則,所有從事人體研究工作人員,不論學術地位、職務階級、研究內容、…,都應該有所警覺,最起碼必須遵守此法律所規範事項。該法公告後,即日生效。衛生福利部(簡稱:衛福部)隨後於101年8月17日公布「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詳細規範人體研究倫理審查會之組織、議事、審查及應遵行事項,使這部法律更臻完備,得以落實執行。IRB應清楚認知本身的宗旨目標與保障研究對象權益之關聯性,依據該機構團體區域性文化(local culture)背景,訂定出大家應遵守研究倫理相關的共同信約。隨著民眾知識普及、病人意識提升與社會高度期待,許多醫療機構與機關學校,因需發展研究,常涉及人為研究對象,依據法律規定設置IRB,在101年衛福部委託醫策會辦理的查核作業基準中,將各醫療機構對研究倫理審查單位的紛歧名稱,一律稱之為人體研究倫理審查會(簡稱:審查會;本文稱IRB);人體研究法第18條規定IRB必須通過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定期查核,才可以審查研究計畫,醫策會也將過去使用的名詞--「訪查」,正名為「查核」。迄今為止,醫策會接受衛福部委託辦理醫療院所IRB查核業務,每年底會對當年「查核基準」作檢討修訂,並將結果提供衛福部,作為次年公告查核作業參考。為了符合人體研究法條文字,大家只得把「查核制」當成「許可制」在操作。
起訖頁 29-34
刊名 醫療品質雜誌  
期數 201311 (7:6期)
出版單位 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
該期刊-上一篇 IRB的現況與未來--查核委員的角度論之
該期刊-下一篇 提升研究倫理審查效率--衛生福利部C-IRB機制之現況與未來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