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謝謝蘇偉業教授針對我與林依依、楊和縉(2018)共同發表的〈協力決策後的績效弔詭:以性別影響評估和生態檢核表為例〉一文(以下簡稱「協力」一文),提出仔細的評論意見(以下簡稱蘇文);也由衷感謝《公共行政學報》給予再回應與反思的機會。「協力」一文從最初的資料蒐集、分析寫作、投稿退稿、修正發表、到現在的對話回應,經歷時間已超過十年,倒也因此有機會經由文章發表後的持續參與觀察(主要在性別主流化的個案上),對於當初一些批判與主張發展進一步思考,會在以下的回應中適時提出。由於蘇文對於「協力」一文的批評,主要圍繞著該文兩個基本概念之存疑:(一)這是一個協力治理個案嗎?(二)這是一個績效管理的問題嗎?因此,以下依序對這兩個概念的應用,說明「協力」一文的立場。另一方面,雖然對於前述採用兩個概念的適切性存疑,蘇文仍精確地點出「協力」一文的重點,即在於提醒「任何新的、不錯的公共治理改革理念,若仍在傳統的官僚體系程序下運作,我們必須有所警惕。扭曲或搞砸的機會是不低的!」(p.133),並且點出兩個個案產生問題的根源應在於「不夠協力」──且是官方參與的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