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評論人提出幾個重要議題,給予筆者進一步說明的機會。首先,評論人指出,某些中度共識與未達共識題項,也可能是日後能否順利推動公開揭露制度的關鍵。研究團隊分析專家們所回覆質性資料發現,這些項目專家們之所以持不同意見,有些是因為專家認為從過去經驗來看,台灣醫師並不像國外醫師一樣會因醫療疏失而失去執照,亦即不同國家推行公開揭露機制的障礙有所差異。再者,有些專家認為不是醫方不願意做溝通和關懷,而是不知如何做,亦或是有些專家認為關懷小組形式上已法制化且不能僅重視形式。就此而言,醫方需花時間進行溝通和關懷、或關懷小組法制化仍是不容忽視的因素,關鍵則在於如何讓這些措施具體落實的方法,而本文亦已提出制訂公開揭露指引或準則和教育訓練課程等建議。其次,「文化」二字確實是模糊且抽象字眼,其指涉內涵甚廣,泛指由一群人共享的一套價值、規範體系、或生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