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政府近年來不斷建構完整的行政法體系,已有不少重要之行政法規皆已新訂或修正,行政罰部分可說是當前最主要之目標。經法務部多年來之研究,終於在二三年七月送請立法院審議中。由於行政罰法草案之重要性,因此必須在理論架構上力求完善。本文即以行政罰法草案所規定之處罰種類為探討對象,分別就是否屬行政罰之判斷、一事不二罰原則之適用、處罰輕重之比較、便宜原則之適用、處罰減輕之計算、時效期間之確定及聽證程序之保障等各點,作深入之探討。文中將先說明本法草案相關規定之內容及優點,其次再針對所涉及之重要問題,一一檢討可能存在之缺失,最後再參考國內外法例,提出個人之淺見,以提供立法院審查相關條文時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