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裁判解讀:商事法
201808 (2018:8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組織變更——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885號民事判決
作者
邵慶平
中文摘要
原審以:(……)查兩造均為鑫元鑫有限公司原始股東,不因該公司變更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而成為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起人,亦不因此享有發起人之報酬或特別利益,無虛設公司詐取利益,或侵害一般投資大眾之虞,無上開規定之適用。上訴人上開主張,為無可採。(……)因而維持第一審所為上訴人敗訴之判決,駁回其上訴及追加、擴張(原判決主文漏未諭知)之訴,經核於法並無違誤
起訖頁
1-4
關鍵詞
組織變更
、
發起人
刊名
裁判解讀:商事法
期數
201808 (2018:8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董事候選人提名制——最高法院107年度台抗字第297號民事裁定
該期刊-下一篇
內線交易——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438號民事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