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業因長期受法令加持及會計師業界自我規律,形塑出不可撼動之超然獨立的專業素養,素來倍受工商企業、社會大眾、政府及各界之信賴與倚重,尤其簽證業務「動見觀瞻」不得不謹慎!所以,一旦委任案開始作業,就會依照審計準則規定要有詳的書面查核計畫,從查核前的案件風險評估、了解受查者及其內部控制等環境品質及辨認相關交易類別與風險,設計相關查核程序,再按照計畫逐步執行查核程序,並對所執行的分析與評估做成書面文件,按年度或項目彙集成相關工作底稿保存。至於其他非簽證業務也有自行一套作業流程及管理模式,以因應相關業務需求。「委任與報價」及「法令與業務」之專題,已分別於106年度第270、271、272及273號及107年度第274、275、276及277號季刊刊登完畢。108年度本小組仍依照原定計畫推出「作業與要點」之專題,按會計師執業基本法規來源,說明會計師執行業務法源、服務種類及其效益,乃依其服務性質分為簽證業務、會計稅務、工商行政及其他業務等四個主題,陸續於278、279、280及281號季刊推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