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者權利保護向來為外界關注議題,納稅者在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同時,亦應享有國家公平對待及受到正當法律程序保障之權利。隨著社會環境變遷、納稅者權利保護意識抬頭及社會強烈期待,在立法院王委員榮璋等人、時代力量黨團及財政部共同努力推動下,於105年12月28日順利制定完成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以下簡稱納保法),並自106年12月28日施行,迄今(107年12月28日)剛好屆滿一年。在此時刻,社會各界都極為關注實施情況及產生的效益,尤其關切對納稅者權益的維護是否真正發揮功能?個人基於第一線稅捐稽徵及服務機關的立場,藉此機會提出報告,說明納保法施行以來,對稽徵實務所產生之影響,以及這一年來我們北區國稅局在納保方面的執行狀況與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