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下簡稱《消歧公約》)是最重要的婦女人權公約。《消歧公約》的通過彰顯二個特點,第一,如同德國《消歧公約》專家Hanna Beate Schopp-Schilling在《賦權的循環: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式委員會走過的25年》(The Circle of Empowerment: 25 years of the UN Committee on the Elimination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中所提到的,《消歧公約》擴充了當時對國際法的理解,因為以下三個原因:首先,《消歧公約》是第一個要求國家有責任改變或者消除性別歧視文化以及社會習俗的國際公約;再者,《消歧公約》不只規範公部門也規範私部門、家庭與個人;同時,《消歧公約》運用暫行性特別措施來矯正過去的歧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