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一般社會民眾並不覺得在處理不適任教師時,加入外部機制檢視,有什麼奇怪。由同事來解聘同事,反倒是一般人難以想像的。而如果要求教師要擔負行政職,也只覺得很自然,不然要誰來呢?畢竟這是教育的行政。至於寒暑假,要放假但要有進修備課,似乎並不為過。另外,如果有大學對外宣布,該校教師一律要在某些年內提論文升等,否則會考量其是否適任,民眾大概滿難聯想成「教師被迫害」。然而,教師法修法草案一出行政院時,教師團體大反彈的,正是上述內容。全教總甚至放話發動連署抵制,也逼得執政黨立院黨團出面回應,教師法修法將只限在處理不適任教師,其他都不會動。教育部也說明:升等部分以往只有不續聘,加上資遣才有資遣費;寒暑假是將已經在運作的行政規則放到法條文字;不會要求行政職、只處理不適任教師。即使如此,還是滅不了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