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評論者對於酒駕議題以及本研究提供深入的剖析與見解。評論者由公衛預防性介入角度,指出第一次酒駕行為是選擇指標事件(index event)的重要考量。酒駕概指在酒精影響下的駕駛行為,目前多以體內酒精濃度為重要判斷依據,對於酒精種類及用量、飲酒行為和駕駛行為的間隔,則未有一致的標準。第一次酒駕行為的發生時間離評估時間越久,回憶偏差越大。本研究利用法律上的酒駕初犯做為指標事件,乃考量酒駕者對於第一次發生酒駕「被抓」的情境通常印象深刻,較不易回憶偏差。此外,酒駕行為被取締,可以粗估過去約已有50-200次的酒駕,我們資料中也顯示研究對象雖為酒駕初犯,但高頻率酒駕者(每個月兩次以上酒駕行為)佔了樣本中約1/8,因此要確認個案之「第一次」酒駕行為有其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