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日據時期開始,既有印鑑證明制度,其用途甚廣,凡涉及人民財產得喪之事務,當事人除須提出身分證查對外,尚須在相關書類蓋用印鑑章,並檢附印鑑證明書核符印文,作為辨識當事人人別及確認真意之依據。近年來,偽刻印鑑章、偽造(或冒領)印鑑證明書,虛偽辦理土地登記事件,時有所聞。戶政機關,鑑於現今教育普及,民眾知識水準提高,「印鑑證明書」,無法代表當事人真意,再者民眾動輒申請印鑑證明書,造成戶政人員工作量大增等理由,主張廢除印鑑證明制度。本文擬先概述戶政機關推動廢止印鑑證明制度之理由,次再溯本探源梳理印鑑證明制度的歷史脈絡、印鑑證明制度之功能,析述存廢爭議之意見,並建議解決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