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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地政學會會刊
201812 (20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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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代筆遺囑之筆記、宣讀、講解,是否須為同一人?
作者
李宏志
中文摘要
傳統習俗上,老者病入膏肓時,子孫在廳堂旁橫置長板凳二條、或用磚頭墊高,上鋪木板或竹編,將老者自房內遷出仰躺其上待歿。此時,子孫常須隨侍左右、以盡孝道。老者自知不久人世,遂召喚子孫或族親等囑咐後事,此即所謂「遺囑」。遺囑係遺囑人生前之意志,通常而言,富人之遺囑,內容大多為財產繼承之分配,故須由專業之代筆人書寫,並商請有地位之公正人士為見證;而一般人之遺囑,內容則多係向親人告別、以及對子孫之嘉勉與祝福。
起訖頁
45-50
刊名
台中市地政學會會刊
期數
201812 (2018期)
出版單位
台中市地政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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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鑑證明制度存廢爭議之討論──以土地登記為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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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地價格飆漲,為何近千公頃工業用地仍被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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