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國際強行法的追求表達了一些國際法理論家和實踐者在國際關係的規則中確立基本價值和共同倫理的意願,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國際社會契約理念在思想和制度層面的初步成果。但是由於國際社會的無政府特徵和國際法的初級性,強行法意圖在國際關係實踐中得以落實仍然存在著諸多困難。不僅如此,在強行法的範圍和具體內涵列表上也還存在著諸多不同見解。因而,國際強行法觀念的現有價值主要在於確立國際法的相對等級(位階)性,也就是形成一個以國際強行法為最高標準的國際法體系,由此逐漸凝聚國際社會的共識,從變更國際法不成體系的狀態入手提升國際法治的水平。 |